關於最近的民進黨提出的公投法修正草案

找新聞找不到全文,不過自由時報的內容上提出主要修改內容的片段是:

立法院民進黨團今將提案公投法第十六條修正草案,要求政治協商前需經公投協商後也要經過公民複決,並授權行政機關可主動針對擬定的政策發動公投

看起來一個公投要搞成三次公投才可以,不知道可不可以建議只要提出公投人自己出錢,不然這樣搞下去稅收都拿去公投就好了。

出處: 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11/new/oct/24/today-p5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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